湘旅罚字〔2014〕第 3 号
被处罚人 瞿亮 性别 男 年龄 35岁
证照号码 身份证:430822************
法定代表人 邓利强 职务 导游
工作单位 张家界湘西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电 话 180****9077 邮政编码 427000
违法事实、理由: 2013年12月10日-11日,瞿亮收费240元/人私自承揽10人“凤凰2日游”旅游业务,并伪造《张家界“一诚通”电子行程单》担任导游工作。
以上事实有 瞿亮本人调查笔录、湖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检查组检查记录 等证据证实。
以上事实违反了 《旅游法》第四十条 的规定。
依据 《旅游法》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 的规定,决定给予 没收非法所得三百七十元整,罚款一千元,暂扣导游证3个月 的行政处罚。
同时,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(见打√处):
√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;
□ 年 月 日前改正完成上述违法行为。
请你于 2014 年 3 月25日前自动履行本处罚决定,处以罚款的,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(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) ,逾期不缴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
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湖南省 人民政府或者 国家旅游局 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湖南省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、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,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
2014年3月10日